📋 关键信息摘要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2026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 须按照中山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山大学肿 瘤防治中心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一、招生专业、类别及人数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 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499)。本中心不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 家专项计划)。《中山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上 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本中心 2026 年的招生计划数,包括硕博 连读和直接攻博的招生人数。最终招生计划数及招生导师[某某] 单 以 本 中 心 官 网 公 布 的 为 准 ( 网 址:https://www.sysucc.org.cn/home)。二、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 定的体检要求。(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 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四)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 在录取前提交)。(五)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六)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 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 须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的英文专业论文;2. 在以英语授课为主的国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3.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 分;4.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50 分;5. TOEFL 成绩≥85 分(成绩有效期 2023 年 9 月 1 日-报名截止日);6. IELTS 成绩≥6.0 分(成绩有效期 2023 年 9 月 1 日-报名截止日);7. GRE 成绩≥305 分(成绩有效期 2023 年 9 月 1 日报名截止日);8. 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七)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专业(1002 临床医学) 的申请人,本科学位须为医学学士。(八)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申请人,硕士专业须是 临床医学,并获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 报考前须具有国家颁发的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于已通过 2025 年 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但未有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由执业医 师资格证 备案 报考单位出具 的 相关 考试 合格证明 及成绩网 页截图,入学前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3.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时需由住培单位出具含规培专业的 在培证明,入学前须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 于已通过 2025 年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但未有证书的,报名 时 须 提供由执业医师资格证备案 报考单位出具的相关考试 合格证明 及成绩网页截图,入学前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书);连续从事报考专业临床诊疗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医疗 系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如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证书,可提供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或聘书等相关证 明材料。(九)符合《中山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三、报考流程(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11 月 10 日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s://enroll.sysu.edu.cn/)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 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须缴 交)。具体时间和要求见《中山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网上报名通知》(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article/501)。(二)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报名系统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另请将材料按以下装订要求 排序制作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其中:1.纸质版材料为审核依据,须于 2025年11月11日前 将材料复印件送(寄)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教处教学与研究生科(信封上标注“报考导师+申请人姓名+2026年博士申请-考核”;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 23 号华泰 宾馆翠园楼 315 室,收件人:郑老师,电话:020-87343137)。2.电子版材料为审核参考,须按“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 士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分别上传各材料原件扫描件。3.具体材料提交要求、内容及排列顺序如下:(三)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送(寄)报考材料至本中心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四)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五)所有申请人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六)中山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培养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考核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 校拟录取资格。(七)中山大学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 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 等申请人(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四、材料审核本中心按照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方向组成若干个材料评审专家组,各组成员不少于 7 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成员应为单数,其中院外专家不少于 2 名。本中心教学与研究生科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若发现材料造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材料齐全且资格审核合格者,提交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报考材料,从学业成绩、外语水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方面对申请人做出综合评价,每位材料评审专家对本组每份材料进行独立审核,材料评审成绩满分 100 分,材料评审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审成绩,结合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报考导师[某某] 1:2 且不高于 1:3 的比例择优确 定进入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经本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审核后于 2025 年 11 月在本中心官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五、综合考核 本中心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掌握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 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考核由专业能力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构成,每门满分为 300 分,综合考核总分为 600 分。(一)专业能力笔试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时长为 3 小时,闭卷考试,内容包括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申请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系统上打印的准考证 参加笔试。本中心根据申请人的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按照报考导师[某某] 1:1.2 不高于 1:2 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面试人员名单,专业能力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综合能力面试。进入综合能力面试人员名单经本中心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二)综合能力面试1. 资格复查面试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1)身份证。(2)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 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 证报告)。(3)本科学位证书。(4)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申请 人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5)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报考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交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硕 士毕业生报考时提供含规培专业的在培证明)。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2. 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按照招生专业方向,由面试考核小组组织 进行。对申请人学科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 科基础知识及前沿领域掌握程度等进行综合考查。申请人须准备 5-10 分钟 PPT 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 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 设想及理由等。面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集中,每位申请人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申请人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小组会 议,研究对申请人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 术平均值为该申请人的最终考核分数。每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密切关注本中 心官网通知。六、录取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考核总成绩,在各面试考核小组限定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报考导师[某某](综合考核总成绩)依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 单经本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研究生院审核 后在本中心网站公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1.未按规定参加考核者;2.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面试成绩低于 180 分的申请人;3.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者;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七、改报志愿如本中心招生导师[某某](综合考核合格) 不足,可接受原报考本中心或其他校内附属医院相同或相近学科方向,且已参加附属医院统一专业能力笔试并笔试成绩 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改报志愿。每批次的改报志愿原则均须符合上述规定,其余具体接收条件以本中心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申请人须按照每批次 的改报志愿接收程序参加面试考核;其中跨一级学科、临床医学跨二级学科改报志愿申请人需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 参加面试考核。改报志愿批次拟录取申请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八、信息公开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含改报志愿申请人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经本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本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九、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或 4 年(其中“1001J2 分子医学”学科专业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4 年;其他学科专业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直博生学制为 5 年。硕博连 读生博士阶段为 3 年。保留入学资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 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 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 https://xxgk.sysu.edu.cn/cat/122,见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十、其他事项中山大学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依照本校 2024 级硕士研究生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 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 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照《中山大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 生招生章程》执行。本中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参照本简章执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负责解释。本简章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十一、联系方式 (一)单位: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科教处教学与研 究生科。(二)地址:广州市先烈南路 23 号华泰宾馆翠园楼 315 室,邮编:510060。(三)电话:020-87343137,联系人:郑老师。(四)邮箱:[官方邮箱,请访问院校官网查询] 年 10 月 31 日
⚠️ 重要提示
- 2. 官方渠道:建议通过以下渠道获取准确信息: - 目标院校研究生院官网 - 目标院系官方网站 - 教育部研招网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3. 咨询建议:如需专业指导,建议: - 联系目标院校研招办 - 咨询在读博士生或导师 - 参加官方招生宣讲会